一、概述
照明設計包括室內照明(建筑照明)設計、室外照明設計以及特殊場所的照明設計。
室外照明包括城市功能照明、城市夜景照明(統稱城市照明)以及露天作業場地照明等,
其范圍列于圖1 -3。
工程設計通常包括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兩階段,有的還增加技術設計階段。本節所敘
述的照明設計程序是綜合以上各階段說明的。
照明設計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內容:
(1)收集照明設計所必要的資料和技術條件,包括工藝性質和生產、使用要求,建筑和
結構狀況,建筑裝飾狀況,建筑設備和管道布置情況;.
(2)提出照明設計方案,進行各項計算,確定各項光學和電氣參數,編寫設計說明書;
(3)繪制施工圖,編制材料明細表和工程概算,必要時,按建設單位委托,編制工程
預算。
下面以建筑照明為主進行具體敘述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