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、根據燈具的功能分類
按照這種分類方法,大致有以下幾種分類方式。
1.按照防塵、防固體異物和防水等級分。
GB 7000.1-2015《燈具第1部分:一般要求與試驗》對燈具的防護等級分類由“IP”和兩個特征數字組成。
按照GB 4208-2008《外殼防護等級 (IP 代碼)》的規定,IP后的第一位特征數字所表示的是防止接近危險部件(見表3-4)、防止固體異物進入的防護等級(見表3-5).
按照GB4208-2008)《外殼防護等級 (IP 代碼)》的規定,IP后的第二位特征數字所表示的是防止水進入的防護等級,見表3-6。

外殼防護等級IP的可能組合有IP10、IP20、IP30、IP40、IP50、IP60、IP11、IP21、IP31、IP41、IP12、IP22、IP32、 IP42、IP23、P33、IP43、IP34、IP44、IP54、IP55、IP65、IP66、IP67、IP68。
外殼防護等級IP的典型應用:室內一般不低于IP30,路燈不低于IP54,路燈優化不低于IP55、IP65,地埋燈為IP67,水下燈為IP68。
2.按照防觸電保護形式分類
為了保證電氣安全和燈具的正常工作,燈具的所有帶電部件(包括導線、接頭、燈座等)必須用絕緣物或外加遮蔽的方法將它們保護起來,保護的方法與程度影響燈具的使用法和使用環境。這種保護人身安全的措施稱為防觸電保護